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建院升本工作的总要求,针对校园内机动车辆随处停放、乱停乱放及超速行驶等各种违章违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认真执行《景德镇高专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迎接“国检”专家组的评估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登记管理
全校公务用车及教职工的机动车辆从2012年11月15日起,再次进行一次全面备案登记,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汇总统一到保卫处进行备案登记,对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的全部补办通行证。凡今后教职工新购置车辆或更换车辆的请及时到保卫处办理备案登记,领取通行证,以便门卫查验,方便教职工驾车进出校门。
二、车辆停放管理
学校为了教职工方便停车,规范停车秩序,已开辟和划定如下停车场地和场所交由保卫处严格管理,其他地方一律不准乱停乱放和随处停放。
1、新行政大楼院内停车。2、老行政楼前停车带、第一教学楼前停车带及楼前两边划定停车位;3、学生活动中心地下停车。4、第二教学楼旁露天停车。5、新图书馆致远路至北门单边划定停车位。
三、严格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学校公务车辆及全校教职工机动车辆一律按上述停车场地和场所就近规范停放,从2012年11月20日起保卫处将对新行政楼、第一教学楼、老行政楼、艺术楼门前,致远路主干道、第一实验楼前道路、明志路全段实行重点整治,对在校内超速行驶、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发出违规通知单,对违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责成车主说明情况,并将违规情况进行全校通报;第三次收回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并报请学校教育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后学校将加大对车主、车主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两管”原则:即管好自己所在部门的人,管好所在部门门前路段,做到门前包干责任制。保卫处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加大对校内道路交通执勤和巡查监管力度,对屡次违规的车辆,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形成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需要广大教职工的自觉遵守和大力配合,共同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校园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做出积极努力,为建院升本做出积极的贡献。
校综治办 校保卫处
2012年11月15日